
公告日期:2025-06-30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屹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467 号)。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中金公司统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9,556.00 万股。本次
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8,866.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3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8,055.9068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27.26%,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810.8932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17,362.2932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80.75%;网上发行数量为4,137.8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19.25%;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合计 21,500.0932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 8.45 元/股。发行人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T 日)通过上交
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屹唐股份”A 股 4,137.8000 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 2025 年 7 月 1 日(T+2 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 2025 年 7 月 1 日(T+2 日)披露的《北京屹唐半
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于 2025 年 7 月 1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
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5 年 7 月 1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国泰海通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
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获得初步配售后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以及存在其他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行为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应承担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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