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屹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467 号)。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中金公司统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9,556.00 万股。本次
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8,866.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3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8,055.9068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27.26%,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810.8932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17,362.2932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80.75%;网上发行数量为
4,137.8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19.25%。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45 元/股。发行人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T 日)通
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屹唐股份”A 股 6,287.8500 万股。
根据《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及《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启动回拨前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2,916.13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2,150.05 万股)股票从网
下回拨到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5,212.2432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 70.75%,其中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13,690.9192 万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1,521.3240 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6,287.85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29.25%。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5211051%。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 2025 年 7 月 1 日(T+2 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
当于 2025 年 7 月 1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
账户在 2025 年 7 月 1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
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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