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 年 5 月
目录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1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3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5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 13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4
议案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6
议案六: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7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 18
议案八: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9
议案九:关于变更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 20
听取:2025 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 21
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年度薪酬方案 ...... 22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公司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核对,请参会人员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壹石通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3)规定的登记方法办理参会手续。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分钟。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漏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及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公司聘请的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并由参与计票、监票的股东代表、公司聘请的律师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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