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子公司(含海外子公司,下同)的管理和监督,帮助子公司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子公司法人治理机构规范运作,完善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对子公司管理的原则性、框架性规定,明确各项事务管理的权限划分与责任主体;各项事务管理的具体实施程序,依照公司其他规章制度、各职能部门具体管理细则及子公司所在地法律法规执行(海外子公司需同时符合当地监管要求)。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 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
50% 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委托管理及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包括境内子公司和依据所在国家/地区法律设立的海外子公司。
第四条 子公司应严格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及自身经营特点、所在地监管环境(海外子公司需重点符合当地外汇、税务、反垄断、数据安全等法律法规),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备案,确保本制度的有效贯彻和执行。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直接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再设立下属子公司(含海外层级子公司)的,该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将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报公司备案;公司对子公司下属分公司、办事处、海外联络点等分支机构的管理,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管理模式
第六条 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以战略管控、合规管控、财务管控为核心,兼顾子公司经营自主性,重点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依法依规向子公司派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落实公司管理意图,海外子公司外派人员需符合当地董事、高管任职资格要求;
(二)制定并完善子公司统一的管理制度体系,监督制度执行情况,规范内部治理与运营管理,海外子公司制度需衔接当地法律规定;
(三)审定子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确保与公司整体战略保持高度一致,海外子公司规划需充分考虑当地市场环境、政策风险;
(四)审议决策子公司重大投资、融资、对外担保、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并对实施过程进行指导、监督与管控,海外子公司上述事项需同步符合当地外汇管理、跨境投资等监管规定;
(五)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投资项目、经营管理、资金使用、合规运营等全流程风险管控,重点关注海外子公司的汇率风险、地缘政治风险、合规经营风险;
(六)统筹协调内外部资源,支持子公司整合市场、技术、渠道及政府资源,协助构建标准化管理与运营体系,为海外子公司提供跨境资源对接与本地化运营支持;
(七)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技术、人才、项目开发、公共事务等必要支持,赋能子公司培育并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海外子公司人才配置需兼顾国际化与本地化要求;
(八)实施全面财务管控,加强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核算、审计监督与经营分析,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与规范运作,海外子公司需执行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同时符合当地财务核算与税务申报要求;
(九)其他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应当履行的股东管理职责。
第七条 公司通过委派代表(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形式保障对子公司的有效管理和监督。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由公司董事长按公司相关规定提名,任期按子公司章程执行;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及外派人员履职情况,按程序对任内委派人员进行调整。外派人员履职要求:
(一)外派至海外子公司的人员需熟悉当地法律法规、商业惯例,具备跨境经营管理能力;
(二)外派人员在做好子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应切实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及时向公司报告子公司重大经营情况与风险事项;
(三)外派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私利,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与任职子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
第八条 公司决策权集中于董事会、董事长及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主体。公司战略规划研究院、企管部、证券事务部、计划财务部、审计部、环安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承担对子公司的各项管理职能,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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