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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2 17:37:40 股吧网页版
成大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5 年 5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Liaoning Chengda Biotechnology Co.,Ltd.

股票简称 成大生物

证券代码 688739.SH

注册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新放街 1 号

办公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新放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宁
实际控制人 辽宁省国资委

联系电话 024-83782632

互联网网址 http://www.cdbio.cn

电子信箱 lncdsw@cdbio.cn

生物药品研究与开发,疫苗生产(, 具体项目以药品生产许可证为
经营范围 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品种除外,限制的品种
办理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成大生物控股股东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成大”)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完成控
制权变更,成大生物间接控股股东由辽宁国资经营公司变更为韶关高腾,实际控制人由辽宁省国资委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辽宁成
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1,65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81,5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240,120,566.2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1,379,433.74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全部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110Z0015 号)。
三、保荐工作概述

在尽职推荐期间,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保荐机构”或“中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积极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交所提交股票发行上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3、督导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并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发行人及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5、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6、及时向上交所报送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等相关文件。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人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人处理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成大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完成控制权变更,成大生物间接
控股股东由辽宁国资经营公司变更为韶关高腾,实际控制人由辽宁省国资委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保荐人已提示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公司对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工作中的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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