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6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公司治理与合规运营风险,保障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合法权益,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督促相关人员勤勉尽责、依法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为公司全体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董高责任险投保基本情况
(一)核心保险要素
本次董高责任险核心投保要素如下,具体条款以最终签署的正式保险合同为准:
1、投保人: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3、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4、年度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9.90 万元;
5、保险期限:12 个月,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后续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择优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投保相关授权事项
为高效推进本次投保工作,保障相关事宜规范有序落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投保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本次投保及后续相关全部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相
关保险条款;选聘保险公司及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其他投保相关事项,以及保险合同期满或期满前办理续保、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鉴于本次董高责任险的被保险人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体董事均构成本次事项关联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董事依法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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