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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18:15:41 股吧网页版
金天钛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联席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联席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天钛业”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联席保荐机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程超、陆杨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孙捷、陈懿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5年3月10日—3月13日,2025年4月22日-24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程超、吴泽雄、冀峪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陈懿、纪家沅、刘智砾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2、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三会文件;

3、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文件;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运用凭证等资料;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

5、查阅公司2024年信息披露文件;

6、核查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7、抽查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商务合同及相关原始凭证等资料;

8、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金天钛业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本持续督导期间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在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中明确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及职责;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治理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并予以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度已披露的公告和相关资料,抽查重要信息披露流程文件,并与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查阅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关联方交易相关资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情况,并与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明细账、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凭证,查阅了公司与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资料。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分别与保荐机构以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相关制度,三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公司征信报告,核查了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情况。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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