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善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始终秉持忠实、勤勉、独立原则履职,全年全程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对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深入关注,提出多项具操作性的合理化建议;聚焦科学决策支持、有效监督制衡与专业咨询建议核心职能,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善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会计学)博士。1987 年 6 月至 2000年 5 月历任湖南财经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2000 年 5月至 2009 年 12 月历任湖南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副院长、院长、
会计学博士生导师;2010 年 1 月至 2021 年 1 月历任湖南师范大
学教授、副校长、博士生导师;2021 年 1 月至今任湖南师范大
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 年 5 月至今任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楚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湖南新威凌金属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7 月至今任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公司应召开 8 次董事会,实际召开 8 次董事会,
本人均亲自按时出席,没有委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列席股东大会/股东会 4 次(包括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 3 次)。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重要议案的事前调研和各议案事中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故对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在行使表决权时投反对票、弃权票。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是否连续
姓名 会议召开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次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
王善平 8 8 0 0 否 4
(二)主持/参与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共主持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8 次,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会议各 1 次,不存在缺席情况。在主持和参与的专门委员会召开前,对有疑问的问题通过现场调研、微信、电话等方式咨询和沟通了解,直至疑问得以解决;在会上,谨慎、专业地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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