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0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6-027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召集人李晓旻先生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全体董事无异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旻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时限的要求,并认可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6 年 5 月 18
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以 13.3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2 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旻、李晓东回避表
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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