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4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在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中汇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其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能够确保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首席合伙人为高
峰,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中汇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01,43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9,94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5,625 万元。2023 年度,中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180 家,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等。2023 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6 家。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汇合伙人数量为 11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69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89 人。
二、执业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纪律处分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42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
律处分 2 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中汇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中汇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中汇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
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
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2024 年度审计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郭文令,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06 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
及复核过 9 家上市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其超,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起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09 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
签署及复核过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
签字会计师:胡晓辰,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
及复核过 5 家上市公司。
签字会计师:吴梦娇,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8 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
及复核过 1 家上市公司。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的
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对在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至 2021 年年
1 郭文令 2023 年 11 月 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监会 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在建工
24 日 福建监管局 程、货币资金及收入相关审计
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采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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