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科纳米”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
(一)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时间及最终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二)拟为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情况
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和业务增长需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担保人 被担保人 预计担保额度(亿元)
胜科纳米(南京)有限公司 0.44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胜科纳米(福建)有限公司 0.21
胜科纳米(深圳)有限公司 0.45
担保人 被担保人 预计担保额度(亿元)
胜科纳米科技(北京)有限 0.70
公司
Wintech Nano-Technology 0.20
Services PTE. LTD.
合计 - 2.00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预计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实际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三)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有效期自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信申请及借款事项的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归档管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胜科纳米(南京)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胜科纳米(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胜科纳米”)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4MA25J56M02
成立时间 2021 年 3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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