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贝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必贝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5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7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60,0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9,114.31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众环验字(2025)1100012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拟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 集资金
1 新药研发项目 94,912.34 94,912.34 70,601.24
2 清远研发中心及制剂 55,548.57 55,548.57 41,320.21
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50,000.00 37,192.86
合计 200,460.91 200,460.91 149,114.31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需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00 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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