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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19:18:21 股吧网页版
必贝特: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桂良)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刘桂良,作为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审慎行使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研发、经营、IPO发行及上市后治理方面的信息,认真、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刘桂良女士,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83年7月至1987年6月任湖南财经学院团委副书记;1987年7月至2007年5月任湖南财经学院(2000年4月并入湖南大学)会计系副教授;1995年5月至1998年12月兼任湖南英特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0年9月至2002年9月兼任湖南湘财实业发展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6月至2022年3月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2022年3月荣休);2015年6月至2023年6月任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1月至2024年11月29日任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经核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主要股东控制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股东会2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董事会 股东会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刘桂良 6 6 0 0 否 2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自己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明确同意意见。会后,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办公室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重点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及募集资金管理等议案展开审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总结及计划、外部审计机构聘任、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议案,并就优化内部审计流程、提升公司管理效率、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建议,促进了公司财务规范性及整体风险管控能力的提升。

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了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确认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全程参与了该次会议,系统评估了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业绩目标达成情况,对标行业薪酬水平与激励结构,建议优化考核指标权重、强化长期绩效挂钩机制,推动公司薪酬体系进一步体现战略导向与市场竞争力。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各项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要求,审议流程完备,决策结果合法合规。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本人定期听取内审部门关于内部审计计划及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内审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重点关注了内部审计的覆盖范围、关键风险领域,推动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完善、审计监督效能不断提升。与此同时,本人与外部审计团队事前就审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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