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审众环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其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能够确保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7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0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221,574.80万元;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4,341.73万元;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6,912.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3家,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万元,医药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二)执业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旭,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谭慧娟,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跃龙,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成为资深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中审众环制定了《技术咨询指引》,建立了完善的专业咨询管理流程。项目组遇有重大事项或疑惑时,可通过中审众环管理系统的技术咨询模块并按照规定流程向技术部寻求技术支持和咨询意见。项目合伙人有责任确保在业务报告出具之前,对于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均已履行了适当的咨询程序,包括发现和确定需要咨询的事项,以及就这些事项执行适当的咨询程序。
中审众环制定了《意见分歧管理办法》,明确了消除意见分歧的程序和政策。当审计项目组内部、审计项目组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之间、审计项目组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内执行相关活动人员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时,需要按照不同成员之间的意见分歧类型对应的不同解决方案消除分歧。同时要求得出的结论已得到记录和执行,只有问题得到解决,才可以签署业务报告。中审众环就公司2025年度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出具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复核
中审众环制定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管理办法》,对业务项目的复核确定为分级复核制。中审众环设立质量控制部,包括质量控制总部(“质控总部”)和区域质量控制中心(“区域质控中心”),在项目的承接立项阶段由质控总部、区域质控中心统一安排质量控制复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