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桂良女士、李培育先生以及非独立董事熊燕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刘桂良女士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对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全年共召开 5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 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
案》《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
第二届董事会 于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及相关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3 月 5 日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
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
案》等 7 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审阅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7 月 21 日 报告的议案》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审计部 2025 年上半年工作总
第二届董事会 结及 2025 年下半年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9 月 13 日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2025 年第三次会议 议案》《关于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告及相关
报告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1 日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
审计委员会 议案》
2025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第二届董事会 额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11 月 11 日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
2025 年第五次会议 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审计机构和申报会计师以及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公司于 2025年 3月 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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