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88759 证券简称:必贝特 公告编号:2026-018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考地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在任期内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8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构成,不领取董事报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具体将根据其担任的职务,综合考虑公司薪资水平、地区及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经营情况和个人绩效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属于考核工资,依据个人工作业绩考核指标(含岗位关键绩效指标以及年度重点工作等)完成情况、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评定。为有效激励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绩效工资实行月度预发与年度清算相结合的发放方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津贴、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若公司2026年度拟对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中长期激励,需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若需)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本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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