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7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0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221,574.80万元;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4,341.73万元;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6,912.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3家,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万元,医药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度,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5日及2025年4月7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上市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025年12月26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计事前沟通,对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重点、人员及时间安排等事项进行了沟通确认。2026年3月19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事中沟通,对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了了解。2026年4月24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审计报告进行了沟通。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职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审计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按时完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报告完整、客观、清晰、及时。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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