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9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入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二十条以及《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4/1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50.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00.00万股~400.00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1.3393%~2.6786%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6197511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
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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