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任期内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税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杭州市会计领军人才、浙江省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曾先后担任杭州万事利医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安徽沙河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任杭州永盛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会。本人任职期间,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姓名 会情况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方式出 席次数 数 次未亲自出
席次数 席会议
段建平 3 3 3 - - 否 -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的事项,各次董事会会议均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2025年,在本人任期内共召开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对于任职期间召开的专门委员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查,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的报告期内,本人未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的报告期内,本人非常重视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在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与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并努力满足中小股东的需求和关注点。通过参与公司定期的业绩说明会,本人与中小股东面对面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疑虑,并解答他们关于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问题。本人与其他董事会成员共同致力于建立透明、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并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确保公司与中小股东利益一致。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任职的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满足现场工作时间。本人充分利用现场查勘和会议交流等方式,实地
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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