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 余强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117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人) 688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312
业务收入总额(经审计) 100,457 万元
2025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 87,229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 47,291 万元
审计客户家数 205 家
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024 年上市公司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含 A、B 股)审 设备制造业;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5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
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任职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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