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 高峰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117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人) 688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312
业务收入总额(经审计) 100,457 万元
2025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 87,229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 47,291 万元
审计客户家数 205 家
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024 年上市公司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含 A、B 股)审 制造业;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5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 月 14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现场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