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5-022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及修订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换届选举董事会人数变化,同时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及与“监事”相关的表述。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本次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
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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