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9 17:54:43 股吧网页版
珠海冠宇:关于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49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仅涉及投资主体、建设内容、建设周期等事项,投资规模仍维持总投资 40 亿元不变(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为准)。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变更后的投资项目涉及的前置手续尚未办理,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仍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本次变更后的投资项目涉及的产线建设时间节点、投资金额等均为初步规划或者预测数据,投资项目投入建设后,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最终实际实施、生产情况具有不确定性,仍可能存在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3、本次变更后的投资项目周期较长,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如预计投资金额超出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公司将对超出董事会审议额度的部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一、 原对外投资项目概述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7 日召开
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性能新型锂离子电池项目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冠宇”)拟在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万盛经开区”)内依法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新型锂离子电池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 40 亿元(最
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项目占地约 600 亩,建设 6 条高性能新型锂离子电池智能化生产线,形成年产 15GWh 高性能新型锂离子电池产能规模,主
要为储能电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高性能新型锂离子电池项目并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二、 变更后的投资项目概述

(一)变更后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受国际国内市场环境、贸易政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现阶段发展需要,经深入研究和审慎评估,公司拟新增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项目投资主体,建设内容调整为主要用于生产消费类电池产品,项目总投资维持40 亿元不变,根据实际情况陆续开工建设,总体计划于 2028 年内投产(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二)变更后投资项目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变更,并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负责并办理与上述全部项目的实施及开展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应协议、立项备案手续以及在投资预算范围内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调整投资主体、投资进度、投资额度、项目用地和建设施工进度等具体事项。本次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本次投资事项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三、 本次项目内容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投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变更系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需求进行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扩大公司核心业务规模,增强公司在消费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并将按照项目资金实际需求分批落实
到位,不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公司将密切跟踪市场环境变化、技术迭代进展及政策导向,并结合项目收益性、风险可控性等核心要素,通过动态评估与科学论证审慎决策具体投资节奏及规模,适时优化资源配置,以长期发展战略为导向,积极平衡市场机遇与股东利益诉求,努力实现可持续价值创造。

四、 本项目存在的风险

1、本次变更后的投资项目涉及的前置手续尚未办理,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仍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本次变更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