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0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6-019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以及《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证监会公告〔2025〕19 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息摊销等)的影响。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13,206.89 万股为
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可转债转股、股票回购注销、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归属等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33,962.07 万股,暂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5、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司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7,211.0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1,277.68 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6、假设 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分别为:持平、增长 10%、下降 1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2025 年度 2026 年度/2026 年 12 月
项目 /2025 年 12 31 日
月 31 日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
前 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 113,206.89 113,206.89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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