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6-038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1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4 月 13 日~2026 年 4 月 12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35.99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7,056,667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62%
实际回购金额 10,014.29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1.92元/股~16.50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 年 4 月 13 日,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或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以及 2025 年 4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2.7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22.70 元/股(含)
调整为 35.99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
露 了 首 次 回 购 股 份 情 况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已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 7,056,667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32,185,704 股的 0.62%,回购最高价格 16.50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1.92元/股,回购均价14.1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0,014.2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的资金总额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的要求。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所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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