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基本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珠海冠宇”)前身为
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5 月 11 日在广东珠海注册成立,取得广东省珠海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合粤珠总字第 00831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取得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斗门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400799386302M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9 年 3 月 26 日,本公司完成公司名称变
更,变更为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2020 年 4 月 24 日,本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以 2020
年 2 月 29 日为基准日,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变更后本公司的股本为
966,142,169 股,名称变更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1〕2944 号)《关于同意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155,713,578 股,每
股面值 1 元。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21,855,747.00 元,每股面
值 1 元,股份总数为 1,121,855,747 股。上述增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 351C000675 号《验资报告》。本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88772。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冠宇转债”自 2023 年 4 月 28 日开始转股。2023
年 4 月 28 日至 2024 年 6 月 6 日期间,由于“冠宇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2,066
股。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股份 5,428,448 股的登记手续,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 281,931 股的登记手续,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完
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 4,500,659 股的登
记手续。由于前述股权激励归属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10,211,038 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32,068,851.00 元,每股面值 1 元,
股份总数为 1,132,068,851 股。
注册地: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 209 号(A 厂房首层南区)。
办公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 209 号、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 1 号。
主要经营活动:本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同时布局动力
及储能锂离子电池,产品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
无人机、汽车启停系统及电动摩托等领域。公司产品以锂离子电池为主。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
批准。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
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收入确认政策,
具体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16、附注三、19 和附注三、27。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
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