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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03 16:52:01 股吧网页版
影石创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影石创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 就影石创新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56 号),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000,000 股,并于 2025年 6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
为 401,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70,498,4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2.3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501,5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其中,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 6,930,697 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7 名;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 219,627,534 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21 名。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 28 名,对应限售股数量共计226,558,2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50%。上述股份锁定期均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现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EARNACELIMITED、QM101LIMITED、迅雷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朗玛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朗玛五号(北京)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朗玛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朗玛六号(北京)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朗玛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朗玛九号(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朗玛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朗玛十四号(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本企业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情况减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的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3、本公司/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本公司/本企业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如果因本公司/本企业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华金同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富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伊敦传媒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金石智娱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佑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芜湖旷沄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市天正投资有限公司、深圳麦高汇智成长五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寿光市金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寿光市利得鑫投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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