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影石
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影石创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向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56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4,1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47.2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93,807.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4,776.61 万元,以上募集资
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出具的《验资报
告》(容诚验字〔2025〕518Z0066 号)审验确认。
二、募投项目情况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的公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智能影像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9,543.30 19,543.30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影石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6,834.23 26,834.23
合计 46,377.53 46,377.53
注:本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 128,399.08 万元。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2026 年 4 月 27 日及 2026 年 6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影石创新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增影石创新作为实施主体。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地方行政机关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本次募投项目的原名称“影石创新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影石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提供借款事项基本情况
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400.00 万元向“影石创新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前海影石进行增资,同时,公司向前海影石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不超过 17,434.23 万元的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026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
资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后,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均未发生改变,仍为 26,834.23 万元。由于上述募投项目新增影石创新作为实施主体,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前海影石归还影石创新此前向其提供的 17,434.23 万元借款,同时前海影石向影石创新提供借款 5,965.12 万元,借款利率为 2.15%/年,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不超过 5 年,专项用于实施“影石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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