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宋小宁)
本人作为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 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宋小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学士、辽宁大学经济学硕士、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2010 年 10 月至今,在中
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任教,历任副教授、教授;2020 年 1 月 18 日至 2026 年 1
月 15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管理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
参加董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缺席 两次未亲 应参加股 出席股东
事会次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东会次数 会的次数
数 议
9 9 8 0 0 否 3 3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务实的态度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从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详细情况,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续聘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以及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查。本年度,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本人对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其他所有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联交易实施情况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经过审慎研究,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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