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容诚所共承担 518 家上
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及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容诚所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对容诚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15 日,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签字会计师、项目负责人向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汇报了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方案,如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20 日,容诚所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了 2025 年度审
计总结报告,对 2025 年度审计整体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重点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汇报。
(四)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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