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5-037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40元(含税)
每股转增0.2股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 现金红利发放日
通股份上市日
2025/7/2 2025/7/3 2025/7/3 2025/7/3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5 年 5 月 26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的方案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4.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如在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20,771,001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1,170,589 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419,600,41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67,840,164.80 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合计 83,920,082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增加至 504,691,083 股。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因
此,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2/10=0.2。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19,600,412×0.40)÷420,771,001≈0.3989 元/股。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
÷总股本=(419,600,412×0.2)÷420,771,001≈0.1994。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 - 0.3989 元/股)÷
(1+0.1994)。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 现金红利发放日
通股份上市日
2025/7/2 2025/7/3 2025/7/3 2025/7/3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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