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对厦钨新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978,44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1.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9,999,894.0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32,998.74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93,466,895.3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 351C00046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
用募集资金 2,855,407,299.33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偿还银行贷款金额为 61,000,000.00 元,直接投入募投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为349,775,039.84 元,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金额为
2,444,632,259.49 元。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2025 年度使用
募集资金 201,663,677.36 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690,505,074.45 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90,505,074.45 元,持有未到期赎回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 0.00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
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3,493,466,895.34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偿还银行贷款金额 61,000,000.00
减:直接投入募投建设项目金额 349,775,039.84
减: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金额 2,444,632,259.49
减:手续费支出 4,321.68
加:利息及理财收入 52,449,800.12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690,505,074.45
减:持有未到期赎回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 0.00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90,505,074.4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璟鹭新能源”)对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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