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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令)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令)

2025 年,作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
或“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 1 月 13 日起就任),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含股东大会,下同)、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会议审议的重要决策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化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令,男,1964 年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退休前任厦门大学化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电化学学会会员,Batteries 顾问编委。主要从事物理化学教学和电化学研究。研究方向: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关键材料及表界面过程研究。先后在实验室建立电池充放电过程原位 XRD 检测方法、电池原位产气行为的在线质谱方法和锂金属沉积-溶出行为的原位光学技术等。先后主持完成科技部 863 计划重大项目一项和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课题一项。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5 项。作为学术骨干先后参与完成 3 项国家科技部
973 计划和一项国家基金重点项目。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 SCI 学术论文 100 余
篇,H 因子 45,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6 项,美国发明专利 1 项。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
人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会
独立董 会议情况

事姓名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列席股东会
会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会议次数

黄令 7 7 0 0 否 2

2025 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因工作原因未列席股东会会议 1 次。
在上述各项会议召开前,本人获取并详细审阅了公司提前准备的会议资料,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了每一项议案并积极参与会议讨论,独立提出审核意见或建议,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和所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作为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委员亲自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战略投资情况、战略投资计划、可持续发展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本人亲自出席 4 次。本人对公
司同一控制下合并、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

本人在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对上述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审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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