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菡)
2025 年,作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含股东大会,下同)、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会议审议的重要决策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化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菡,女,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博士,现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兼任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兴储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
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会
独立董 会议情况
事姓名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列席股东会
会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会议次数
陈菡 7 6 1 0 否 4
2025 年,本人因工作原因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 1 次。在上述各项会议召开
前,本人获取并详细审阅了公司提前准备的会议资料,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了每一项议案并积极参与会议讨论,独立提出审核意见或建议,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和所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8 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规定亲自召集并出席 7 次,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何燕珍召集并出席 1 次。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内审报告、同一控制下合并、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作为公司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亲自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本人亲自出席 3 次,因工作原
因委托独立董事何燕珍出席 1 次。本人对公司同一控制下合并、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
本人在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对上述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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