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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17:34:42 股吧网页版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世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世刚)

2025 年,作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或
“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任职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化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孙世刚,男,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院士,厦门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自然科学学部主任,兼任中国化学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特种化学电池全国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于 2005和 2007 年分别当选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和国际电化学会会士。担任国际杂志
ElectrochimicaActa 副主编,J. Electroanal. Chem,ACS Energy Lett., J. Solid State
Electrochem., Electrochem. Energy Rev., National Science Review、Functional Mater.
Lett.等编委,《化学学报》《化学教育》和《光谱学与光谱分析》副主编,《电化学》主编。长期从事电化学、表界面科学和能源电化学研究。发展了系列电化学原位/工况谱学和成像方法,从分子水平和微观结构层次阐明了表界面过程和电催化反应机理,提出了电催化活性位的结构模型。创建电化学结构控制合成方法,首次制备出由高指数晶面围成的高表面能铂二十四面体纳米晶,显著提高了铂催化剂的活性,引领了高表面能纳米材料研究领域的国际前沿。曾主持国家基金委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创新研究群体、国家 973 重点项目等科学基金项目。
发表 SCI 收录论文 600 余篇,他引 23000 多次,授权发明专利多件。作为第一完
成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一等奖。获中国化学会电化学委员会首届“中国电化学贡献奖”,中国光学学会和中国化学会“中国光谱成就奖”,
国际车用锂电池协会“终身成就奖”,中法化学讲座奖,国际电化学会授予“BrianConway”奖章。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会议,召开了 1 次股东
大会,本人已亲自出席。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获取并详细审阅了公司提前准备的会议资料,本人没有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和所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2025 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履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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