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菡女士、独立董事何燕珍女士和董事钟炳贤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生导师、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公司独立董事陈菡女士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出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成员的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全年共召开八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以现场方式在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 300 号公司海沧基地 104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菡女士主持,审计委员会成员陈菡、何燕珍、钟炳贤均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审计计划工作汇报》。
(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在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 300 号公司海沧基地 105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菡女士主持,审计委员会成员陈菡、何燕珍、钟炳贤均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关于 2024 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
公司财务总监关于 2024 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审计部关于调整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说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 年度现场审计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三)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方式在
福建省厦门市展鸿路 81 号波特曼财富中心召开。本次会议由全体委员推选陈菡女士主持,审计委员会成员陈菡、何燕珍、钟炳贤均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出具情况,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2025 年第一季度会计报表》《2024 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5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确认了《2025年度关联人名单》。
(四)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菡女士主持,审计委员会成员陈菡、何燕珍、钟炳贤均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二次资源制造部相关业务资产组的议案》《关于收购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47%股权的议案》。
(五)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以现场方式在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 300 号公司海沧基地 105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何燕珍主持。会议应到委员三人,实到委员二人,委托出席的委员一人(主任委员陈菡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委托委员何燕珍出席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内审工作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修订部
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并确认了《关联人名单》:因公司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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