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华兴所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华兴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73
名、注册会计师 332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 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0,375.5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762.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121.82 万
元。2025 年度为 9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项目合伙人:刘见生先生,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201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超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玲女士,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建辉先生,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蓁,注册会计师,1996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6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 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华兴所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华兴所一贯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受托审计过程中,通过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保障、优秀的项目团队、科学的项目管理、先进的技术支持,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反馈制度,确保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华兴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的主要质量管控措施如下:
1.项目咨询
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华兴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及审计、独立性管理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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