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30 15:39:01 股吧网页版
五矿新能: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7-01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五矿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6
转债代码:118022 转债简称:锂科转债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终审)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为本案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180,560,894.43 元及相关利息。

诉讼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子公司胜诉);二审案件受理费370,381.27 元由上诉人(原审被告)南进喜负担。

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根据审慎性原则按照会计准则已在以前年度对本次诉讼事项计提了相关坏账准备,本次诉讼结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二审判决结果,子公司将获得一定经济损失赔偿,或将增加公司本期利润,具体以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1 月 7 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长远锂科公司”)、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驰公司”)就与志存锂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存锂业公司”)、江西金辉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锂业公司”)、宜春天卓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卓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
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该案件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公司前期已收到湖南省长
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湘 01 民初 52 号〕,一审判
决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7 月 1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一审判决后,被告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矿新能
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5)。该案件二审于 2026 年 5 月 9 日开庭进行了审理。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湘民终 133 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如下:

(一)维持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湘 01 民初 52 号民事判决第
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

(二)限志存锂业公司、金辉锂业公司、天卓公司向长远锂科公司返还预付款 118,559,008.93 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其中志存锂业公司、天卓公司于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利息以 118,559,008.93 元为基数,从 2024 年 9 月
30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的二倍为标准计算;金辉锂业公司利息以 118,559,008.93 元为基
数,从 2024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的二倍为标准计算);

(三)限志存锂业公司、金辉锂业公司、天卓公司向金驰公司返还预付款2,969,710.8 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其中志存锂业公司、天卓公司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利息以 2,969,710.8 元为基数,从 2024 年 9 月 30 日起至
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的二倍为标准计算;金辉锂业公司利息以 2,969,710.8 元为基数,从 2024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