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四章 公司党委......9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会......10
第六章 董事会......28
第七章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46
第八章 财务和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7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52
第十章 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52
第十一章 本章程的修改程序......56
第十二章 附则......5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湖南长远锂科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000738978531U。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82,301,568.00 股,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的名称
中文名称: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Minmetals New Energy Materials(Hunan)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长沙市岳麓区沿高路 61 号,邮政编码:410205。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2,921.8895 万元。
第七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变更办法同董事长的产生和变更。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努力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坚持品质,集聚人才,专注研发,致力于成为全球技术领先、品质优良、受行业尊敬的一流锂电池材料供应商。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销售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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