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5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853 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53,78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本次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将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T 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交易平台(IPO 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科创成长
层》,上市时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自上市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截至《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公告日,西安奕材尚未盈利。如上市时仍未盈利,自上市之日起将纳入科创成长层。
网上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的,首次参与新注册的科创板成长层股票、存托凭证的申购、交易前,应当以纸面或电子形式签署《科创成长层风险揭示书》,由证券公司充分告知相关风险。投资者未签署的,证券公司不得接受其相关委托。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实施。战略配售在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选择是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上证发〔2025〕46 号)(以下简称“《首发承销细则》”)、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后确定,主要包括: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
(2)中信证券资管西安奕材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资管西安奕材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3)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4)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8.93元/股(不含 8.93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8.93 元/股的配售对象中,拟申购数量小于 10,800.00 万股(不含 10,800.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8.93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10,800.00 万股的,按照申购时
间从后到先,将申购时间晚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 13:46:02:334 的配售对象全部
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8.93 元/股,拟申购数量为 10,800.00 万股的,且申购时间均
为 2025 年 10 月 13 日 13:46:02:334 的配售对象,按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
动生成的配售对象从后到前的顺序剔除 65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计剔除 201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1,532,530 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
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 51,166,290 万股的 2.9952%。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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