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9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及调整募集资金置换人员费用置换期限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3 月 1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 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及调整募集资金置换人员费用置换期限的议案》。公司 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 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8,883,558.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6.0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2,002,412,490.32 元 , 扣 除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用 等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共 计
91,795,770.6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10,616,719.65 元。截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90584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66,526.68 66,526.68
2 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4,154.93 44,154.93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30,681.61 130,681.61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操作流程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募投项目支出涉及的房屋租赁费、物业费、水电费等支出难以按照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进行拆分付款。因此,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涉及的上述款项由公司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再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相关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应该在六个月内完成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发生的人员费用、房屋租赁费、物业费、水电费情况,定期汇总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明细表,经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后,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相关自有资金账户。
2、财务部负责明细台账的登记及管理,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交易时间、账户、对应募投项目、金额等。
3、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调整募集资金置换人员费用置换期限的情况及原因
1、调整情况
三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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