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6-007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2 日至 2026 年 4 月 1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在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 231 名核查对象之外,其余核查对象于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等相关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激励计划各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及参与人员、参与情况等,确认上述 231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