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学友)
本人作为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 2025 年度内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各项重大经营决策,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并有效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学友先生,197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8 年 7 月至 2023 年 9 月,历任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经理、高级经理等职。2023年 9 月至今,任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2023 年 11月至今,任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没有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保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 年度出席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1、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1 次股东会,会议均亲自出席。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在董事会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并开展相关工作。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专门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充分发挥会计专长的优势,勤勉尽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报表、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查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本人参与公司财务决算工作会议和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会议,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通过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主动学习等方式,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契机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同时,本人注重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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