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中审众环在 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中审众环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
厦 17-18 楼。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37 人。截至 2025 年末,中审众环拥有
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306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723 人。中审众环 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35,961.69 万元,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服务经验。
(二)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人员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徐超玉先生,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超玉先生最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磊先生,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杨磊先生最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杜高强先生,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杜高强先生最近三年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质量管理水平
(1)从审前、审中到审后,从专业胜任能力到工作委派和督导,中审众环全过程全方面地进行审计质量控制,从机制上保证审计质量;
(2)选派得力的项目负责人:中审众环选派具有丰富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对公司业务熟悉的原项目组成员担任项目组主要成员,同时选派业务熟练、具有多年审计经验及相关行业审计经验的审计人员担任项目经理,以保证人员具有足够的专业能力胜任其工作;
(3)精心设计审计方案: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中审众环编制详细的审计计划,制订有效的审计策略、恰当评估审计风险,实施充分的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充分发挥审计方案对审计工作的指导作用;
(4)建立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请示汇报制度,并将解释权、批准权落实到具体人员,使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事项逐一得到落实;
(5)严格遵守中审众环有关审计质量控制方面的规章制度:严把审计计划的编制、审计证据的收集、审计底稿的编制、审计总结、审计报告的起草、项目组三级复核、所内质量控制复核等各个环节工作,形成一个完整的审计质量考核控制体系,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
三、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审众环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对 2025 年度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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