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6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7 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8 页
(三)合并利润表...... 第 9 页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10 页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11 页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2 页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 页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4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5—99 页
四、附件......第 100—103 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00 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101 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02—103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6〕3-392 号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倍轻松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倍轻松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二)所述,倍轻松公
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
监立案字 0072025 28 号),以及对实际控制人马学军先生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72025 29 号)。因倍轻松公司及马学军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及马学军先生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日,上述立案调查事项尚未有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二)及五(二)1。
倍轻松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智能便携按摩器的研制、生产和销售。2025 年度,倍轻松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 778,975,808.69 元。
公司主要销售智能便携按摩器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由于营业收入是倍轻松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倍轻松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同时由于电子商务销售金额重大,且其交易频繁、终端客户难以追踪、高度依赖电子商务平台后台数据,使得收入存在可能被确认于不正确的期间或被操控以达到目标或预期水平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 利用信息技术专家的工作,测试信息系统一般控制、与收入确认流程相
关的应用控制;
(4)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5) 对报告期内记录的收入,以选取项目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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