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作为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的强调事项作如下专项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
书》(证监立案字 0072025 28 号),以及对实际控制人马学军先生下发《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72025 29 号)。因公司及马学军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及马学军先生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日,上述立案调查事项尚未有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强调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阅了天健会所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审计报告,认为天健会所对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强调事项段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有效性。公司董事会尊重其独立判断,同意该审计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天健会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就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尊重天健会所对审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并同意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为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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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专项说明。审计委员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以期尽快解决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消除有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针对强调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已同管理层积极展开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尽快解决上述事项带给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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