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0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截至首次授予日)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除有 3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外,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并同意以 320.40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042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7451 万股限制性股票。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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