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6-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六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接受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尔线程”、“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
中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若因保荐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文件中所有简称和释义,如无特别说明,均与招股说明书一致。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3
一、保荐人名称......3
二、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4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5
五、保荐机构内核程序和内核意见......6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7
第三节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8
一、保荐结论......8
二、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8
三、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8
四、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9
五、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 11
六、发行人的发展前景评价......16
七、发行人股东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的核查......31
八、《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要求的核查事项......33
九、对发行人落实《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
项的指导意见》的核查意见......34
十、关于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35
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40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中信证券指定周哲立、吴霞娟为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指定张敏言为项目协办人;指定彭捷、侯理想、漆宇飞、李柄灏、梁亦然、张书语、王小婷、毕志聪、吴智超、郭琛钰、于子安为其他项目组成员。
(一)保荐代表人
周哲立,保荐代表人,证券执业编号:S1010723120005,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自保荐制度执行以来,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最近 3 年内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
吴霞娟,保荐代表人,证券执业编号:S1010722100006,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自保荐制度执行以来,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最近 3 年内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
(二)项目协办人
张敏言,金融学硕士,证券执业编号:S1010116080245,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自保荐制度执行以来,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最近 3 年内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
彭捷、侯理想、漆宇飞、李柄灏、梁亦然、张书语、王小婷、毕志聪、吴智超、郭琛钰、于子安。上述人员最近 3 年内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Moore Threads Technology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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