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安永华明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资质和良好的业务能力,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月成立,2012 年 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
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安永华明 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股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景璐女士,于 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及批发和零售业以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蒲艳娜女士,于 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项目质量复核人刘炜先生,于 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3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4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行业惩戒 1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安永华明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1.制度建设与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以及由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质量管理准则第 1号》对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安永华明建立了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涵盖准则要求的八要素,即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各组成要素有效衔接、互相支撑、协同运行,保障积极有效地实施质量管理。
2.监控和整改
安永华明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安永华明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守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基于已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近一年监控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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