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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6 19:05:02 股吧网页版
百奥赛图:关于百奥赛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的专项核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的专项核查报告

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奥赛图”、“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已
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贵所”、“上交所”)上市审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296 号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就拟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以下简称“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为出具本核查意见,保荐人(主承销商)已经得到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如下保证:其应保荐人(主承销商)要求提供的所有证照/证件及其他文件均真实、全面、有效、合法。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上证发〔2025〕46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支持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下企业平稳发行行业倡导建议》(以下简称“《倡导建议》”)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委托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配售相关事项进行核查。
基于发行人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提供的相关资料,并根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核查意见,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相关核查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就本次战略配售事宜的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战略配售基本情况

(一) 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47,500,000 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10.63%,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446,898,420 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9,500,00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
其中,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预计为 2,375,00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4,750,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且认购金额不超过 1,216 万元;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超过17,440 万元。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配售数量与初始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回拨至网
下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将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T-2 日)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依据网下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

(二) 战略配售对象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对象须为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
或其下属企业;

3、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证券,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

4、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5、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6、符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股票数量、股份限售安排以及实际需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对象如下:

序号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简称 参与战略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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